老人过世,房产怎么分配?

我爷爷过世了,我奶奶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我有一个叔叔一个姑姑,能直接给我过户吗?

那要看这个房子是谁的,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爷爷和奶奶婚后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有一半儿是你奶奶的。另外一半属于你爷爷的。你爷爷过世了,也就是说这一半要有你奶奶还有他的儿子女儿平均分配。除非他这些孩子都同意,不要这个房子。才可以过到你的名下。奶奶能处理的份额也就是一半多一点。其他那一般得经过儿女同意。追问

也就是说我奶奶和四个子女每人占我爷爷的20%折算下来我奶奶相当于拥有60%,对吗?如果几个子女同意把户主过户到我奶奶名下,那我奶奶可以给我过户吗?

追答

对。

而且过户的时候所有人都得到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18
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遗产房的分配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而且,遗产房的分割也比较复杂,特别是老人的这套遗产房如果是夫妻共有房产的话,那法定继承人只能分配遗产房当中一半的产权,剩下的这一半不是老人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12
你爷爷过世了,如果你爷爷没有立遗嘱把房子给你,你奶奶没有权利把房产给你,因为你爷爷的房产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他的儿女和你奶奶都有份,你奶奶只能把奶奶那份给你,在你爷爷过世以后你奶奶没有权利支配你爷爷那部分
第3个回答  2022-04-04
爷爷过世了,奶奶想把房子过户给你,这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0-10-12
因为有你叔叔,姑姑有继承他父母的房产的权力,你只是孙子,你只能分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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