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26日提的离职,不给我签字,不让我走,我已经连上42天班,一天都没给休

我12月26日提的离职,不给我签字,不让我走,我已经连上42天班,一天都没给休,还说招不到人,最近生病了也是带病上班,还不给加班费

按劳动法:递交辞职书后,干满一个月,可办自离手续,工资全额照发。这是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权益。学会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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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1
先协商,不行,走司法程序,让老板常常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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