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算是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已经连续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了,并且连续两年以上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只是通过社保网进行了劳动合同备案,是否应视同已经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社保网上的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法律效率?在没有任何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若网上备案是有固定期限的,是否以网上备案的信息为准?
3这种情况下若发生纠纷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要求自己的权利?

呵呵,备案只是行政监督手段08后就没有法律作用,凡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同一单位签第三份劳动合同不论年限都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追问

那就是说无论备案信息中的固定期限是几年都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只要连续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默认为无固定合同?订立与签订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追答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在法律上用签订比较严谨,而订立一般和它匹配的是制度。

追问

那这种情况,劳动法只是是同劳动者与企业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会以劳动者并没有跟企业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网上备案的信息中有明确的固定期限,而不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履行义务呢?

追答

呵呵,除非他拿出你签字的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有举证的义务。你没签自然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必须在单位上班连续10年以上;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次以上;劳动者在单位上班1年以上,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建立劳动合同的,也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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