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提前离职,工作交接未完成的情况下,公司可否扣押其工资或部分工资?

劳动合同规定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员工只提前一个礼拜提出辞职,工作也未顺利交接完成。那么公司是否有权暂时扣押员工当月工资或扣押部分工资,直至交接完成?

第1个回答  2013-03-26
1.公司没有权利扣除员工的工资或者是部分工资;
2.如果员工未遵守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3-26
按劳动合同的违约条款,有规定的则按规定进行处理。员工未完成交接而离职,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3个回答  2013-03-26
属于职工违约,按如下法条处理。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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