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找朋友借了钱并写了借条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他(因为他是外地人)借条上写明于2013年6月内还清,如不还清从2013年6月开始以每月100利息支付给他!但我已于2013年2月还清这笔钱(网上跨行转帐还他的)之后朋友打电话来告知已收到钱(当时并未录音)说会尽快归还我借条,可之后他总是找借口,开始说借条已寄出给我,之后又说自己在外地借条不在身边,等回去后再寄给我…结果从此消失,QQ每天在线却不理我,短信不回,电话不接,如果他过几年拿借条去告我怎么办?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他归还了借条,但在这之前他已经把借条拿去给法院核对,过几年又通过法院起诉我怎么办?附:我现在唯一有的证据就是跟他的QQ聊天记录,但聊天记录上他并未明确承认我已还款,聊天记录大致是我问他要了他的银行帐号和姓名(是他本人的),然后他答应归还我借条并答应给我一张收条!聊天记录还包括他撒谎说借条已寄出,后来又说借条不在身边,最后一次的聊天记录是他主动告诉我说他第二天回去给我寄出借条!之后再无联系我!请问QQ聊天记录能作为有力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