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没收非法所得了,还会不会移交检察院,再到法院判刑?

我详细说一下经过, 我今年因为经济案件,被公安局拘留了 30天,后来被保出来了!公安局说要交9万元保证金,再交26万非法所得,然后就出来了,后来我看了一下人家都说 非法所得只要在公安局交了 那就算是行政案件了,就不算刑事案件了,就不会往检察院和法院递交了。也就不会存在判刑了,后面慢慢的就结案了。我想问问是不是这样子的。主要是后面还会不会被判刑?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
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
,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
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
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
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
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第二十五条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
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
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
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
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纵横法律网-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崇阳)-潘盼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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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4
经济案件吗?如果是行政拘留,就算合并执行也不能超过20天啊!
是不是犯罪要看你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而不是行政机关是否处罚了你。
如果是犯罪,行政机关的处罚会在刑事处罚里折抵一部分,以避免重复处罚。
1、拘留可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
2、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3、其他的都不能折抵,只能并存。没收违法所得不能折抵没收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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