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义务教育阶段是明确禁止在学校里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2 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57条规定,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法》
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 )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B项正确。A、C、...
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设重点班和非...
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不可以。义务教育阶段是明确禁止在学校里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57条规定,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名师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不应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年龄普遍较小,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此时,他们需要的是全面而均衡的教育,而非过早地承受因分班带来的压力。将学生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很可能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使得部分学生在起跑线上就处于不利地位。这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答案】:B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什么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学校不允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若是发现学校以各种名义设置重点班的,会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若是情节严重的,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什么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确保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学校教育资源,而不是把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少数学生身上。
学校分重点班违法吗
因此,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是不合法的,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
国家教育部有没有专门的规定,禁止所有学校设尖子班和重点班
有规定。国家《义务教育法》第22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57条规定,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修订: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