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法院会怎么判

如题所述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轻微伤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案例:南京被打护士鉴定为轻微伤 打人者已取保候审

就社会各界关注、影响甚巨的“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被打事件”,26日晚9时40分,南京市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向社会发布了一份该市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接受采访的专稿,回应社会各方对于护士被打事件的质疑和关心。

其中通报:南京市口腔医院被打护士事件中,被打伤的小护士陈某的伤情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除此之外,当事人打人者袁亚平已于3月12日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当事人陈某可就违法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等诉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方面要件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法医鉴定意见为:陈某的损伤情况属轻微伤范畴,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与本次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目前,公安机关已履行告知程序,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刑事案件,解除对袁亚平的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将依据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调解处理。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就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南京被打护士鉴定为轻微伤 打人者已取保候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4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标准分别根据下列法律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2个回答  2019-03-01

极有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如果因寻衅滋事行为导致受害人轻微伤,且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下,对方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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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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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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