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成立的一家新公司,在北京,刚刚取得营业执照,但是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入职做新公司的注册和筹备,这是背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公司的社保只能从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缴纳,那我们在营业执照取得之前的工作时间的社保怎么办理补缴呢?如果公司不能补,有什么其他的途径可以另外想办法呢?
入职的时候公司说按照国家规定来,公司成立后补缴,但是当时也不懂,没想到这个不能补,现在公司说按照国家规定,不能补也没办法,那我们员工也太吃亏了。
PS:另外现在规定是不让个人委托存档的个人申请补缴吗?
在线等,谢谢,急~
你这种情况应该没有什么很好的办法。
只能是从现在开始交了,因为既然当时公司不存在,那也不存在你和公司所谓的劳动关系。
另外,个人补缴只能到2011年6月。
希望你们以后能够把人事这一块规范起来,以免被动。
代理公司补缴的话,风险太大,而且财务作假,建议慎重处理。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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