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怎么计算的?

这里要求的两年工作经验是怎么算的,是不是毕业超过两年就可以了?还有的疑问就是:1、是否要求在某单位或企业工作满两年?是的话是否要提供相关证明?2、听说是按照从开始交社保开始计算工作时间?

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二、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官网-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1

第2个回答  2013-05-29
您好!

公务员招考对两年工作经验要求是比较严格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或)缴交社保记录。事业单位招考相对会宽松点,但各个地方要求不同。

希望对您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
  现在当地人事局都有个人事代理业务,代管档案计算工龄,时间从存档开始,(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人事部门)。如果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请当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从什么时候在那工作。如果以后要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话,那段时间的工龄可能不能算。经验还是可以算的。
第4个回答  2013-05-29
不是,需要用人单位开具证明,省人事局有你就业的信息,不然只是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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