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

大家好!我和一位同事跟北京天正顺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打官司,我的赔偿金是1.4万,我同事的赔偿金是12万,这个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法院、二中院,还申诉到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审,都被驳回了,公司就是在拖延时间,期间财产全部转移,公司账户没钱,个人账户也没钱,公司已不再原来的办公地点,也找不到被执行人(法人),但营业执照还在年检,开庭的时候都是她媳妇来(她媳妇是公司的会计、股东、代理人),后来她媳妇也不来了,只有律师来,期间也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去公司,没人了,查账户,没钱了,公司名下只有一辆本田CRV叫车(京NQ9727,)也找不到车!已经全部冻结,老板是福建人泉州人,好像已经不在北京了,而且他在北京没有房产,也没有其他可被执行的财产,但是给他打电话他还接,就是不给钱,已经快两年了,遥遥无期啊,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第229条第1款规定: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事先不通知的,不能执行。如果通知后,应当到场的人拒不到场,不影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的问题不是找不到被执行人,而是根本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去找这个老板估计你个人是不会去了,你就每天去法院上访吧,要求他们惩治老赖,拘留他。追问

法院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外地,没时间来北京,已经暂停执行了!法院找不到他,我也找不到他!

追答

市高院透露,人民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通过身份信息系统协助查询,在2个工作日之内,法院就可获得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资料、出入境情况、电子照片、下落等相关信息。
“老赖”玩游击战 公安可控制
“法院发出拘传票后,有些被执行人就开始玩‘游击战’。”市高院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超过三个月,或长年在外等情况,法院可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
扣留证件 限制“老赖”出入境
“老赖”要出境怎么办?今后公安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出境,最长可达5年。据市高院透露,经法院向公安机关通报备案后,若发现被执行人已持有有效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可扣留证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拒不配合扣留的,法院可向警方申请证件作废。
锁定“老赖”车辆 限制过户
“明明看见他开豪车,一查机动车登记,原来不久前刚过户他人。”市高院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老赖”将名下财产过户,躲避法院强制执行,这招再也行不通了。
据了解,法院可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执行过程中需采取扣留措施的车辆,通过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查找、扣押。公安机关接到请求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以及交巡警视频车辆监测系统,锁定车辆登记业务,限制被执行人对车辆过户。

法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法院他想抓人,是很简单的事,就看你能不能逼他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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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6-11
给法院提供被执行的线索并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告追问

他已经不在北京了!就是说找不到线索,之前的房子都是租的,就算在,我也不知道他住哪,该查的都查了,网站公告没有用都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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