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心得,关于教师这方面的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没有失效,但根据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5月1日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也就是说,自2015年5月1日起,与法释〔2015〕9号文件不一致的条款以新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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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4
意恐迟迟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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