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我要了经济补偿金,但是没有要两倍的赔偿金,现在还能要吗?

2012年4月我进入一家企业,直到2013年5月由于公司经济效益不好就被公司裁员,后来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当时我不知道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有关于两倍的赔偿金,就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一年赔一个月,不满半年赔半个月工资的规定,找企业要了1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由于对不满半年赔半个月的规定以为只是在头一年不满半年赔半个月工资,我只要了一个月的工资,劳动仲裁判赔一个半月,但是我要的却是一个月的(钱少了1千200元吧),从接到仲裁结果到现在还没有过15天,劳动仲裁已经认定企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在去劳动仲裁去再仲裁一次,要求要两倍的赔偿金,可不可以也把前面那少要的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也算是一块要,即按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要1.5个月的工资+0.5个月上次仲裁少要的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还有如果去法院起诉胜诉的几率是多大~
2、由于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2012年9月14日才签合同,仲裁判企业赔我2012年5月到9月13日的两倍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规定中没有说不算六日,而且我星期六还上班,抛去六日合法吗?
3、公司跟我签合同时是一个空白合同一个字都没有写,而且签完合同后说去劳动局去备案,就把的那份合同也都扣下了,过了一段时间我问劳动合同备案 完了吗?企业以还没有备案为由一直不给我劳动合同,期间我也进行了录音,但是由于没有刻成光盘劳动仲裁开庭当天就没有被作为证据,但是企业老板在劳动仲裁开庭当天说劳动合同没有写字,你签什么合同,但实际上签合同当天我就提出劳动合同没有写字,老板说你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走,我跟你签合同我还嫌麻烦呢~无奈之下我还签的合同,开庭当天我才看见的劳动合同,好多地方和我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但是劳动仲裁还是认定我9月14号签了劳动合同,我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如果我能找我公司的同事证明签的是空白合同可以算是合同无效吗?

你好,这种情况已经来不及了。仲裁时你只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要求双倍赔偿金,视为你自己放弃部分权利。起诉到法院的话,也得不到支持。追问

我查了可对一个公司不同事项申请仲裁,前面我申请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代通知金,但我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企业赔我两倍赔偿金为由不是同一项能否再去,还有如果我以不服仲裁(当时要的代通知金,后来7月份,我发现得了颈椎病,医院诊断证明我的病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以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没支持我,我能去法院吗?如果去了我可以不要补偿金要赔偿金吗?还有如果法院不支持我,会根据仲裁那样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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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7
裁决已经生效,则不能再要求补偿金。追问

法院告诉我再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叫他们开一个《劳动仲裁不受理通知书》,可以拿这个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这样可以吗?《劳动仲裁不受理通知书》还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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