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 婚后用公积金还贷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此种情形需要区分房产的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处置,如果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对于增值部分所有方向对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å¤«å¦»ä¸€æ–¹å©šå‰ç­¾è®¢ä¸åŠ¨äº§ä¹°å–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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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3)的规定的,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房子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公积金还贷,如果公积金也有女方所付部分的,离婚时女方还是不能对房产主张权利,但男方要对女方作出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3
产权归男方,但是婚后还的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补偿
第3个回答  2013-08-13
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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