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面试了深圳一家公司,常规体检我已经做了,公司要求乙肝两对半检查,怎么弄???求帮助。。。

由于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求大神代检两对半,其他体检我都已经做了,唯独缺两对半检查。。急急急。。。

卫生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已经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所以你可以跟单位出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需要去检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2-10
人社部发[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
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但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不到位,违法追究不落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入学、就业体检有关工作要依照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抓紧对现行有关政策进行清理,凡属本部门发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文件,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不再执行;属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依据职责,向所属人民政府提出废止或修改的建议,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
教育部门要按照修改后的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入学体检表格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教育机构在招生体检中严格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行为;对教育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学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招聘体检和技工院校招生体检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技工院校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予罚款等处罚;对技工院校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学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保护受检者的隐私。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要督促党政机关在录用人员体检中带头执行不检测乙肝项目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通知的贯彻落实作出专门部署,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监督检查对象,落实责任人,对其工作人员和下级部门履行本通知规定职责的情况加强监督。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发现下级部门,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发现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在职权范围内及时予以纠正,并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本行政机关履行本通知规定职责情况的检查,配合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加强乙肝防治知识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乙肝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做出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用人单位了解相关规定,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教育部门要面向教育机构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将乙肝病毒传播途径与防治基本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卫生部门要把加强乙肝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广泛宣传乙肝科学知识以及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同级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乙肝防治的科学知识,让老百姓看得懂、易接受、印象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乙肝治疗和药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和打击,防止其误导公众。有关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要通过宣传引导,帮助社会公众全面正确了解乙肝防治知识,消除公众在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起工作、学习问题上的疑虑,形成有利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密切关注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广泛收集社会反映,及时了解和处理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对预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在本通知执行一段时间后,就本地区执行通知的情况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并于2010年10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报告;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本通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二○一○年二月十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22
现在深圳的医院做入职体检是没有乙肝五项,只查肝功能,如果要做乙肝五项,要自己去门诊以个人身份去查,入职体检单是不会有这项的,深圳大些或正规些的公司都不大会查乙肝了,国家规定还是起到作用的,小企业就不一定了,这种情况佳惠体检可以支招

刚面试了深圳一家公司,常规体检我已经做了,公司要求乙肝两对半检查,怎 ...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

我做了入职体检,结果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人事处让我做2对半我问为什么...
先看你的想法了,如果你真得很想进这个公司的话,就先去做两对半的检查,如果不是大三阳,只是携带的话,公司一般会录用你,那就好了;如果因为你是大三阳或者小三阳什么的,你就想办法去网上找代人体检的,给你弄个假的。最后,你没有被录用的话,就去劳动局投诉(最好自己留点证据,比如检查结...

入职体检要求查乙肝两对半怎么办
提前抽血检查、与公司沟通。1、提前抽血检查:不清楚自己身体状况可以提前到医院抽血检查。2、与公司沟通:被查出有乙肝,可以与公司沟通,说明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重新体检。

南宁福利体检需要检查乙肝两对半吗?如果体检,是不是歧视?
但是福利体检这块就比较宽松点,可以查乙肝两对半,但是须遵守本人自愿的原则,公司或者医院不能强迫,并且体检报告需要密封交到体检本人手上,体检单位或其他人员私自查看体检报告都属于违法。我是深圳这边专业体检中心的,我们的入职体检是没有乙肝项目的,福利体检有乙肝,但是我们会有一张协议书,本人自愿...

我是正式员工但公司要求体检检查我是乙肝携带者怎么办
没事的,根据国家规定,在医院做入职体检时(除特殊职业如饮食行业,幼托机构等)不能检查乙肝两对半。如果有检查,结果异常时需要同时检查乙肝DNA和肝功能,如后两项正常,结果不影响入职。因为携带乙肝,就对入职人员不予录用,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证明劳动者不...

...深圳医院现在入职体检要查乙肝两对半吗? 我担心体检过不了怎么...
现在已经规定入职体检取消了检查乙肝项目,所以乙肝两对半应该是不需要做的。而且法律规定公司不可以拒绝乙肝患者除非你是从事特殊行业比如餐饮等行业,更何况你只是携带者而不是乙肝患者。但公司明确要求了虽然与法律规定相悖,但还是没办法啊,毕竟是你想进公司,是弱势的一方,是没办法跟他们拿法律说事的。

公司以乙肝两对半要求我辞职是否合理?
大部单位对员工健康很重视的!感染乙肝是会传染给没有抗体的人所以大部分单位会很严格

公司要体检,查乙肝两对半,但是自己有乙肝,怎么才能过体检啊?(卜能买通...
第一,你不要做这种事,买通医生本身不合法。第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乙肝两对半患者在就业时不受歧视,所以除了对某些特殊职业外(例如药品、某些化工领域),一般职业不可以查乙肝两对半,也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录用你。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最好还是换家单位去应聘。

公司叫我检查乙肝两对半。
哈哈!找人代替呀。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这个文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食品安全法》涉及肝炎部分内容: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入职还检查乙肝两对半吗
1、目前每个单位都要求新人入职体检,肝功能是必查的项目,查肝功能的前三天,要休息好,不要喝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2、一般情况下,入职体检只做肝功能的检查,如果肝功检查异常才会要求入职者进一步做乙肝两对半检查。3、国家规定现在的入职体检不允许检测乙肝两对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乙肝歧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