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物业来收费,说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要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这样合法吗?

还有缴费时间是不是应该双方协商而定,而不是物业自己规定

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有就是合法的,不过当滞纳金超过本金的时候,只能按本金的额度收取了,也就是物业费1000元,滞纳金最多也是1000元,一般物业公司都是收取千分之三按日计算,你这说的有点高。追问

我看错了,是3‰
物业收取滞纳金是不是应该经过政府审批,法律是不是规定行政部门才有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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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7
物业公司不过是个有偿服务单位,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应该是围绕方便业主进行的,若业主节假日才有时间办理交物业费事宜,物业公司就应派专人值班接待业主,这种情况比起找理由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其工作量不知要少了不知多少倍,这样的优质业主你物业公司还有脸找他们的麻烦?
先不论额度,收迟纳金是合法的,一般在服务协议中也有注明,不按时交费属于违约,物业公司想利用这一条款吓唬人,根据违约的因果关系,先是物业公司没有在交款时间上征得业主同意,倘若业主下半夜3点有时间,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就得等到3点办理,因为每个业主的情况不同,这点如果做都不到,可想服务水平有多差?服务水平太差,业主有权拒绝你物业公司服务的。

由物业公司单方规定的缴费时间在法理上更是站不住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7
合法,因为正规物管公司都会给业主签定物管合同,在商品房购买附件上都有明确说明追问

那3%的滞纳金是不是过多?法律有规定吗?

追答

那你就要看看 你们合同上的约定条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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