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使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顾客可以要求商场予以退换,商场应当予以退换。第二种观点认为,该顾客只能向厂家要求退换,无权要求商场退换。第三种观点认为,该顾客因未当场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问题】你的观点如何?法律依据是什么?
29、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有四种不同的意见: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问题】你认为那种意见正确?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