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残联拨了一块土地,我投资给残联盖这栋建筑,残联没有资金,愿意把建筑分一半给我,给我的那部分我可以办理房产证吗?规划手续什么的都齐全。我想知道我得的那部分是否合法,以后我能正常使用吗?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我国的国有土地划拨分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转让,国有划拨又分为有偿划拨和无偿划拨,残联得到的土地属于国有无偿划拨土地,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可以随时调用。残联只承诺给你一半建筑,并没有答应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你,土地使用权依然是残联的。如果可能,你可以和残联协商办理一半建筑的房产证。待将来国家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拆除地面建筑物时,会按照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价值认定及其估价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划拨用地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实际上,伴随城市土地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国家土地管理局已于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第8号令《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不论哪种方式,划拨土地的价值属性已经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中有所体现,明晰这些价值属性及其结构,对于提高土地集约化效益,合理进行土地收益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说明
国家划拨土地上的建筑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解析:残联是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你一半,你的一半残联可以帮你办产权证,你有了产权证就有了所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残联的,残联并没有承诺把土地使用权分你一半,将来国家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拆除建筑物时,会按照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给你补偿。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则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虽然土地无偿,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新建房屋的初次登记,只需要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基本建设程序的完整执行,房屋的验收、备案,登记手续就可以正常进行。
不考虑土地使用的性质。土地用途的性质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注明。
经济适用房土性质划拨照能办理房屋所权证房产证注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土性质划拨同土使用权证注明相关事项律条款规定应该政府行政规定寻找相关文件。
1、划拨新建房屋办理产权证:要审批手续齐全办理产权证;
2、划拨原房屋办理权属户:需要先划拨变让才能办理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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