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给我打的欠条丢失了,我收钱时打收据证明可以吗?

如题所述

  可以。
  欠条丢失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先固定双方之间存在欠款关系的证据,以防止出现债务人据此作出不诚信行为的情况出现。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不妨与债务人通过结算的方式形成协议以明确债务履行情况。
  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形成书面文书明确双方之间就欠款的权利义务已经完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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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2
应该可以,只要对方不耍赖。如果对方知道你没借条而赖账就比较麻烦了。所以你别轻易告诉他借条丢失。还款结束后在告诉他。要智慧点呀!追问

是的,我也非常后悔,碰到这样的人。不告诉他好了。

追答

不是不告诉他好,而是必须先不告诉他。发挥你智慧吧!别大意!

追问

但我已告诉他了,请问有解决的办法吗?

追答

尽快让他还钱,弄个录音笔或者尽快找人从侧面证明,采取补救措施吧!我们不是不相信人,是要防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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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22
可以。
1、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款项的凭证,要写清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人姓名,欠条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2、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在此期间曾主张诉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如果在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怎可以随时主张诉权。但是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从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顾法律网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但是我刚打完电话,他还是说怕我以后找到欠条问他要钱,这怎么办呢,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第3个回答  2013-01-22
可以,这个事最好不要告诉他,等给了钱在出具证明,上面写明因借条丢失。追问

是的,我也非常后悔已把欠条丢失的事告诉了他。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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