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10月,沈阳市辖9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沈阳市 面积12942平方千米,人口693万人(2004年)。
沈河区 面积 18平方千米,人口61万。邮政编码110011。区人民政府驻盛京路25号。
和平区 面积 21平方千米,人口64万。邮政编码110001。区人民政府驻十一纬路76号。
大东区 面积 51平方千米,人口64万。邮政编码110041。区人民政府驻津桥路20号。
皇姑区 面积 37平方千米,人口75万。邮政编码110031。区人民政府驻庐山路3号。
铁西区 面积 39平方千米,人口81万。邮政编码110021。区人民政府驻兴华北街34甲。
苏家屯区 面积 776平方千米,人口42万。邮政编码110101。区人民政府驻翠柏路14号。
东陵区 面积 896平方千米,人口41万。邮政编码110015。区人民政府驻文化东路20-1号。
沈北新区 面积 852平方千米,人口28万。邮政编码110121。区人民政府驻新城子街道中央路64号。
于洪区 面积 774平方千米,人口35万。邮政编码110024。区人民政府驻黄海路37号。
新民市 面积3315平方千米,人口69万。邮政编码110300。市人民政府驻市府路12号。
辽中县 面积1670平方千米,人口53万。邮政编码110200。县人民政府驻辽中镇。
康平县 面积2173平方千米,人口35万。邮政编码110500。县人民政府驻康平镇。
法库县 面积2320平方千米,人口45万。邮政编码110400。县人民政府驻法库镇兴法路。
*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至2006年10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至2004年底。注:2004年和平区、东陵区行政区域调整,面积人口均有变化,但简册(2006)中没有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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