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横沥打工,上班时突发脑出血,经抢救48小时后死亡,算工亡吗?所在公司没为他买社保,公司应该

我表弟在横沥打工,上班时突发脑出血,经抢救48小时后死亡,算工亡吗?所在公司没为他买社保,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大概能赔多少钱?

上班时间发病死亡算工伤死亡,不管公司有没有给他买社保,公司都是要赔钱的,赔多少就看家属的要求了,应该在六十到一百万之间。追问

劳动局说脑出血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不算工死。按非工亡处理。

追答

关键是在上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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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0
《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或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的视为工伤或工亡;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亡。你的表弟情况超过48小时,公司赔偿可能相应少一些。追答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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