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事诉讼法61条!请律师家属可以见犯人吗?在看守所!

如题所述

  1、刑事诉讼法61条,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指的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现行刑事诉讼法是第八十条。
  2、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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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0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你的意思是侦查人员涉嫌刑讯逼供是吧?如果这样,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报案。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只有所聘请的律师才能享有,嫌疑人家属不享有会见权,当然如果聘请的是非律师辩护人,只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也享有会见权。家属只有在被判刑后才能会见。
第2个回答  2008-05-04
根据61条被刑事拘留的,看是否逮捕。

1、未逮捕。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公安机关批准),了解涉嫌罪名、代为办理申诉控告、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但家属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觉得,这个阶段请律师意义不大。

2、已逮捕。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这阶段家属也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5-07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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