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领导立即把两份合同全部拿走了。由于公司需要裁员,公司该如何补偿。还有,公司上班时间每个月都超过240小时甚至有360小时以上的,没有加班费,也没有夜班补贴,没有周末双休,这些是否合法。如果我是被裁的人员,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夜班补贴还有加班费也没有,工作时间过长,听说也是违反劳动法的是么?
追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新的休息休假规定,从08年开始制度标准工作时间为一年250天,除以12个月,每个月的标准工作日是20.83天.劳动法对于每周工作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一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保证一周全休一天,一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一个月不能超过36个小时.具体你可以查询劳动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初步证据只有部分工资条,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指什么?
追答方便的话,可以详细聊聊。我会解答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