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包含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首先首先首先首先,,,,第一个问题是同居关系及婚约第一个问题是同居关系及婚约第一个问题是同居关系及婚约第一个问题是同居关系及婚约。。。。时下,有很多年轻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已经生活在一起,过去法律上我们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现在该称为同居关系。两字之差,也表现了国家法律对同居关系的态度,也就是说,在以往同居关系是不被允许的,故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目前国家法律对同居关系的态度,实际上是不提倡也不禁止。 同居关系可否解除呢?《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的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有证据能够证明出资份额的,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不能证明出资份额的,按共同共有。 在农村有种风俗习惯,也就是“订婚”,订婚的同时,会签订一个“婚书”。经过订婚,男女双方就可以共同生活在一起。当然这是个民间风俗习惯,法律上对这种行为是不是保护的呢,答案是NO。这种行为仍然是前面我们所说的同居关系。那么我们写的“婚书”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也是NO。婚约订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作出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就产生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而且是双方自主自愿,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说明在他们之间不存在结婚的基础条件,因而应当允许,否则是干涉婚姻自由。 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务纠纷,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是,对婚约期间无条件赠与的财务,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当然,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应归还受害人。此外,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 第二个问题是结婚第二个问题是结婚第二个问题是结婚第二个问题是结婚。。。。我们都知道,一对男女想要结婚,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法定条件是: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也就是不能重婚。禁止条件是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宜结婚,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和医学上的认识,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1、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2、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第三个问题是离婚第三个问题是离婚第三个问题是离婚第三个问题是离婚。。。。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在我们接待法律咨询当中,很多也是关于离婚案件咨询。 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均自愿离婚的,同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方式。具体来说,其程序是,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同时应当出具: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饿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发给结婚证。这是一种最为简单也是最为经济的方式,但是前提是双方对于婚姻、子女、财产等问题均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和好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当事人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的同居是指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偶尔几次,或者没有生活在一起,不能算是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虽然有相互动手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只能视为家庭内部的一种冲突,不能视为家庭暴力。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外出打工、治病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不在这个范围内。也有些当事人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了,就自动离婚了。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即便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了,那也是要经过法院判决才可以,不存在什么自动离婚的说法。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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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2

    诉讼服务范围: 
    代理国内离婚诉讼案件代理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代理家庭析产案件 
    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理收养纠纷案件 
    代理涉外、涉港澳台离婚诉讼案件
    涉及婚姻家庭犯罪的各类刑事案件 

    非诉讼服务方式:
    书遗嘱 
    代为拟定离婚起诉状 
    法律事务全程咨询 
    律师见证
    法律咨询 
    法律意见书
    担任个人常年法律顾问
    代为拟定离婚协议书 
    代为拟定离婚答辩状
    代为拟定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第2个回答  2012-12-22
太多了,大致包括2个方面,一个是人身关系,另一个就是财产关系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9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结婚离婚;
抚养赡养;
扶养收养;
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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