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买断下岗职工,一直未参加社保,1977-1997年这20年的工龄能视同缴费年限吗?能领取养老金吗?

我父亲今年55岁,湖南人,1977年参加工作,于1997年买断下岗,然后个体经营,一直未购买养老保险,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养老保险的重要,请问1977-1997这段时间的工龄,这中间有20年的工龄能视同缴费年限吗? 但是下岗后一直未购买保险,如果是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合计超过15年就能领取养老金,这样的情况,能领取吗?麻烦达人知道的请告知,谢谢,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今天回去问了,说是要按着2010元的基数补缴每年是4824元,从1996-2012年的社保,然后再缴费到60岁拿退休金,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么算下来,差不多要补缴10万左右,有点负担不起,我想问下,如果我补缴1996-2001年五年的,算以前的视同缴费1977年-1995年间18年的,合计缴费23年,这么也是可以拿退休金的吧,只是拿得少些,如果有钱就补满,到时候可以拿的多些,是这个意思吧,

是可以视同的,能领取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工龄的折算

“折算工龄”政策的实行,主要是考虑到从事特殊职业者的职业寿命一般较短,实际工作时间少于一般工种、职业,它直接影响到这部分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

国家为维护这部分职工的利益,实行“折算工龄”政策,既可以减少职业之间的矛盾,又有利于职工安心本职工作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折算工龄”的作用只限于确定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有关“折算工龄”方面的劳动法规及文件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

如<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0章第4节第13条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15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总之,在实际执行中,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还是企业职工,其折算工龄的作用也仅体现在养老保险待遇和病假待遇上,没有超出保险福利的范围,也未与工龄津贴挂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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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6

可以,能领取养老金。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扩展资料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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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2-24
只要社保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你缴费之前的工龄为视同缴费。把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加在一起够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不看那些关于政策性的解答,全是废话。你自己去社保办理退休就行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2
你父亲只有补交到今的养老保险,以前96年前的工龄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只有视同年限是没用的,只补几年是不可能的,补交是越早越好,越到后社平工资越涨的高,你补交就多,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其缴费比例是基数的18%追问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今天回去问了,说是要按着2010元的基数补缴每年是4824元,从1996-2012年的社保,然后再缴费到60岁拿退休金,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么算下来,差不多要补缴10万左右,有点负担不起,我想问下,如果我补缴1996-2001年五年的,算以前的视同缴费1977年-1995年间18年的,合计缴费23年,这么也是可以拿退休金的吧,只是拿得少些,如果有钱就补满,到时候可以拿的多些,是这个意思吧,

追答

2010元的基数应该是当地最低的基数,当然能按这个基数补交是最好的结果,你所补交的条件可能是全国最优惠的地区,具我所知的,现在各地的补交基本都是按100的社平工资补,而计入个人帐户的基数是按60%的社平工资来算,基数的差别就是你的滞纳金,比以前每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要优惠。至于能不能只补交几年的,你最好还是向当地社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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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4-23
你好:
你父亲1997年下岗,应该有1993年到1997年4年的社保;再加上之前的16年视同缴费,应该是可以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
但是你父亲的档案里必须要有这一段时间工龄的记载,不然社保局不算的。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如果有能力,最好能补缴从1997年到退休之间的社保,这样领取得养老金也多一点。

补充:你的想法是对的,补到2003年按照政策是可以领取的。但如果这样的话,医保会不够年限(医保是25年),影响你的就医报销。
具体再咨询你们社保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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