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

单位未和我签合同,也未给我交社保,现在要我离职,离职证明上写有一句“与公司无任何劳动,社保,财务等纠纷”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双倍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
1、举报或者投诉: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仲裁或者诉讼: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四、证据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双倍工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出示工资条或者银行代发工资存折记录证明不是双倍工资即可。
3、社会保险是否缴纳证据。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落实,用人单位是否给自己交纳相关费用,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28
照样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1、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定的违法成本,单位无权规避!

2、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以此为由离职,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3、你需要准备你的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件等,可以去仲裁!

以上请参考!追问

离职证明上签有我的名字
离职证明上写有“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且无任何劳动、社保、财务等纠纷,我是被辞退的,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当时签字只想到了被辞退的经济补偿,没有想到双倍工资问题,想问下仲裁得到双倍工资的机会大吗?如果仲裁判公司胜,如果我上诉,到法院胜的机会大不?

追答

几率也很大,虽然写有“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且无任何劳动、社保、财务等纠纷”字样,但到了仲裁,你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单位需要拿劳动合同举证的,如果单位拿不出劳动合同,就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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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28
这句话谁写的?公司写是无效的。
你保留这个公司签字的离职证明,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两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离职证明上签有我的名字
离职证明上写有“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且无任何劳动、社保、财务等纠纷,我是被辞退的,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当时签字只想到了被辞退的经济补偿,没有想到双倍工资问题,想问下仲裁得到双倍工资的机会大吗?如果仲裁判公司胜,如果我上诉,到法院胜的机会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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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5-29
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单位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应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比如派工单、工号牌、工资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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