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消失,借条过期,是否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我的钱借给了当事人,可当事人不见了,借条过期3年但找到了担保人,请问,这时能找担保人给我还钱吗?

  因债务人消失借条过期,债权人须按约定担保期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没有明确约定的,须在应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过了6个月没有提出主张视为担保责任消除。此案中恐怕难以向担保人主张偿还义务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2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按《担保法》规定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未约定担保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视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应还款日起算是六个月,在这期间,即使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未及时提起诉讼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到期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只能由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29
可以要求担保人为借款人偿还债务,因为担保人是有预见的:借款人可能会失踪或者无能力偿还借款,在这种情况下,由担保人来尽义务,替借款偿还借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29
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你在这期间没有中断时效的事由,如向借款人及担保人摧讨欠款,或有、但无证据证明的,则已丧失诉讼时效,不具有胜诉权。如在诉讼中,担保人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辨,则你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第3个回答  2013-05-02
可以找担保人还钱。与担保人协商不成的话,具体把借条给律师看下让律师帮您处理。
纵横法律网-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邝吉律师
第4个回答  2013-04-29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过期三年如果没有中断的情形,已丧失胜诉权。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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