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个门面房,现在二房东在经营买车的,准备转让,我想转下来,转让费是2万。他和房东也就是房子的主人的合同还有一年,让我跟他签合同。关键他不让我和房东本人联系,说我要是直接找房东签合同,房东肯定要涨我的房租。看似是为我着想,但是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我是做机械加工的,屋里要拜访两个十几吨的机器,搬运过来还要请起重机,很麻烦,万一到明年他的合同截止后,房东本人不同意我再租他的房子了呢,或者中途房东回来后发现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在他的屋里做生意,肯定会有想法(房东常年在外),二房东他跟我说的很肯定,说房东肯定会租给我们的,当初他们也是从别人手里转过来的,后来再跟房东签的合同,但是不管他说的再肯定,根本就没有用。跟家人商量后,家人说如果合同上没有房东的签字,肯定是不行的。今天又给那二房东打电话了,他说到时候肯定会和房东通知一声的,但其中是不是他找人造假,我也没法查证。现在我到底能不能和他二房东签合同,合同是不是最好找房东签,或者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上要有房东本人签字同意?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需要些什么凭证,即便以后真要有什么纠纷,我可以占据理?
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出租房屋,可以让二房东拿出他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看上面有没有写明同意转租,或者直接征得原房东的同意后再签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