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刑事诉讼案件中,公安机关为使参与犯罪的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将证人的通话清单更改,是何行为?

如果想对办案人员以徇私枉法、作伪证定性,需要哪些证据?

我觉得应该是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要找到改通话记录的证据,需有原件和改后的件;找到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关系的证据,最好能拿到办案人员从中获利的证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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