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一位老亲戚说要把房屋留给我,就给了几张纸,一是《房产权 草契》(1963年8月)二是《XX县人民委员会房屋契纸》(1964)年。该亲戚还活着。问题是①这些证件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②是否需要什么手续来转换成现在的房产证?③如果还有法律效力,将来我要合法继承这些遗产,现在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公证?
村委和乡镇需出具什么证明?办理赠与公证后,我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证
1、出具的是事实房屋换证证明,房管部门应有有规定表格!2、办理赠与公证后,必须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