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6�9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衣着的税率为20%,即每千元价值需缴纳200元税款。一般情况下,海关征税时会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征税。但如果邮寄物品没有发票或声明价值的,海关可以进行合理估价。 如果你满意我的回答,恳请予以采纳并给予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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