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2个月试用期第4个月时依然没有转正,并无理由辞退,不提前告知就辞退对吗?该怎样办?

我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当我在试用期满时申请转正,人力资源部以种种理由推迟。并且工资一直按试用期(3200元)发放。在入职三个月零4天后的那天中午我单位在没有找到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突然提出说我试用期不合格,要求当天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庄园,办完交接后从离开庄园到现在已经快三个月了下欠的一个月零十四天的工资还没有给发放。请问:我应当如何向公司索要?按照转正工资4000元算,我应当向其索要多少钱?主要有什么费用呢?拖欠工资是否能主张赔付呢?如果仲裁现在需要交仲裁费吗?如何计算这个补偿?单位没有提前告知(哪怕提前一天)当时就让走人是否再需要补偿?当时一并连跟我一块的一个下属都开了!请各位一一帮忙回答!谢谢!非常感谢

1.通过找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拒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此之前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日期,不能计算在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之内)

2,主要需要向其索要拖欠工资,要想公司因为没有让你及时转正或者无理由辞退而赔偿你是不可能的。

3.申请仲裁是需要缴纳仲裁费用的,诉讼和仲裁费计算的网址是这个http://www.goldenlawyer.com/view/charge_new.asp

4,拖欠工资的计算按每月计算,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但我不知道你后来的工资是否应该是按正式员工工资标准发放)

希望你早日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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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10
找当地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08-07-10
你需要立即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报案,因为申请仲裁也是有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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