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谈了1年多,我家开了一个饭店,正好缺人手,我就叫她到我家里来帮忙,女方家里知道这事,说家长要见面,如果不见面就不准她到我家里来帮忙。我跟我妈讲了这事,我妈去了见了女方,然后双方就谈破了,我们家给了她们家5万8礼金,再加上4样金首饰。加起来差不多块8-9万吧,但是没说什么时候结婚。后来我和女方为了一些琐事,我觉得和她合不来,我提出来的不想谈了,我可以要求女方退钱和金首饰吗?
订婚后觉得不合适,想要退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