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中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对管 道与公路并行的情况,并无详细的规定。《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气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 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第二条: 在现有公路两侧敷设油、气管道,或在现有油、气管 道附近新(改)建公路时,油、气管道的中心线与公路用地 范围(注)边线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对于石油管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 米。 2、对于天然气管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 米。 3、在县、社公路或受地形限制地段,上述安全距离可 适当减小;在地形困难的个别地段,最小不应小于1 米。 对于地形特殊困难,确实难以达到上述规定的局部地 段,在对管道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管道可埋设在公路路肩 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内。新(改)建公路路基必要时也 可填压管道两侧的防护带范围,但其填压长度不应超过100 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