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土地,过户缴了土地出让金后性质就会改为出让吗?年限也会打上了吗?

我的住房为拆迁安置房,房地证上登记我一个人的名字,土地性质为划拨,使用年限一栏是空白的,请问过户缴了土地出让金后性质就会改为出让吗?年限也会打上了吗?另外记事栏只打印了“物理层”几字,其他人有的打印了“私有”,或XXX各50%,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可以打印XXX100%很急,谢谢各位了。

是的。年限也会打上。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划拨地转让,可能存在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两种情况,权限在地方。

批准协议出让的,也要拟订出让方案并报政府审批。

划拨地转让,要在成交前核定政府应收取的出让金而有是成交后核定。

划拨地转让,要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意向用地者未必是最终的竞得人。

划拨地转让中,受让方要签订两个合同--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转让合同。要缴两笔钱--向政府缴纳出让金,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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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你好! 你的问题比较混乱,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1、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在上市且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划拨的土地是国家没有征收土地出让金,将土地利益让与受让方,当受让方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土地性质就转化为出让了。
2、土地使用年限问题,首先要看土地性质,是商业还是住宅,一般情况下土地在国家划拨或出让给受让方以后就开始计算年限,而且房产证上一般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土地使用年限都是确定的,并且期满前可以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继续使用土地(当然前提是没有被拆迁,你的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并且没有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幅土地)。另外商品房产证上也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很多房子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基本都没有,这一点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目前的法律依据就是物权法,物权法的规定就是我上面所说的,如果没有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并且你的房子依然健在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幅土地。
3、有的房子有共有权人就要打上共有份额,你没有共有权人就意味着你是唯一权利人,不用打上100%,我想建委也不给你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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