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了2个人的名字,契税已经办好,其他资料已经齐全,拿房产证之前,其中一人去世,两人的关系是女婿和岳父,不打算把房子卖掉 ,请问如何处理,需要什么相关手续?谢谢!
一定要办理公证吗?我们感情都比较好的,有2个子女,不想弄公证那么麻烦,以后不会有纠纷的,如果不公证,有其他方便简单的方式拿到房产证吗
追答这个是继承公证,办理产证时房地局必须要的材料。不是感情好不好的问题。是手续问题。
像之前那位朋友说的办个去世证明,房子就属于另一个人的说法是不可能的。首先,没有去世证明这个说法,只有死亡证明。其次,死亡证明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权属,房地局不会因为有一张死亡证明就把他的份额给产证上的另一个人。除非你不去办理新的产证,老产证上会一直有死去的那人在上面。如果不去掉,换成新的,将来变数很大,就会有些节外生枝的事出来。所以建议去做个继承公证,公证书上会明确说明房子份额的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