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法律问题,需要朋友们的帮助。 A借钱给B,两人口头约定两年后还钱,并且B打了借条,但是借条上并没有写明什么时候换钱。现在两年时间到了,B拒不承认当时口头约定的两年后还钱。另外A在借条上自己加上了还款期限。请问:1、这张A修改过的借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2、当时两人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具有需要怎么样证明?急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