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 求教!!

多年前单位给母亲分房 由于工龄借用姥姥的名字 后来姥姥把房子过户给我 姥姥和舅搬进去住 10多年过去了他们住着不思感激 反而现在要打官司要回这套房子 请问这件事法律上如何处理

家务事不讨论。单纯说房子产权,现在房产登记在你名下,是你合法拥有的房产,你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你可以任意处置房产,他人不得干涉!你姥姥和舅舅无权主张该房产权益!除非是当年你姥姥过户给你房产时以赠与方式过户,而且有附加协议条款,那样的话,他们可以根据《合同法》十一章《赠与合同》中规定的法律条款,在你违约情况下收回住房产权!追问

当时办的是房屋买卖关系 是不是就不存在赠与 和刚您说的合同法里的情况了啊

追答

是的!只要是买卖关系,你没有任何责任!这房子就是你的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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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6
只要你的房产手续齐备,打官司你会赢的。追问

房产证 土地证都有 且都是本人名字 当初过户是通过买卖 交易的 他们没有胜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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