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

如题所述

被称为“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介绍: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其他的干涉。

扩展资料

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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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4

中级人民法院。

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属中级人民法院,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体系:

1、最高人民法院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2、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3、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4、基层人民法院

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对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5、专门人民法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或地区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

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因为某些案件与特定部门的专门业务有关,或者某些刑事案件犯罪的人是特定部门的专职人员,由一般法院审理不方便或有困难,国家设立了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该部门专职人员犯罪或与该部门工作有关的犯罪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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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0

县级法院被称为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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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12
地方人民法院中的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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