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急。。1:如果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也可以去档案接收地报到吗?我一直以为报到证是去人事局提取档案时用的证明,所以,现在没找到工作就没去报道,请问是不是这样的呢?求专业人士解答一下,万分感谢。。2:报到证上有期限,在网上查了一下,说是什么时候去报道什么时候计算工龄,难道不是统一的在期限过后开始计算工龄,而是只要去报到了就开始计算工龄吗?啊啊啊啊,烦啊,不懂啊,求高人帮助。。
1:毕业时,档案是打回原籍的,现在学校是不是已经把档案发到家乡人事局去了,还是要我到人事局去报道之后,学校才把档案发过去??到人事局去报道之后,学校是否就立即将档案发过去了??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到人事局去报道后,他会要我做些什么呢??如果在报到证到期后都还没就业,那报到证是不是就失去了它的功能??
2:如果毕业后不再家乡工作,到时迁档案方便吗?
急急急,求高手帮忙啊。。拜谢拜谢。。
1:不回家乡,到其他城市,比如某个企业,迁档也很麻烦哇?
2: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的话,意思就是要办理托管?托管人事局放又给我要求我必须办理托管多长时间吗?如果在托管期间,我找到了工作,但是知道不会长时间做这工作,可不可以不把档案提走?或者说,要长时间做这份工作,例如要做几年,是否可以不把档案调走,直接放在人才中心??急求解答。。
1、除非是国有企业自己有存档权可以自行存档,否则任何企业都是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的,这种情况跨地域迁档是十分麻烦的。
2、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时间是由你自行决定的,一般来说,你想什么时候迁走都行,迁到哪都行,人才是不管的。当然,如果涉及转正定级期间,人才会提醒你等手续完成后再迁档,以便影响定级。在人才托管,你一直可以托管到退休为止。
3、现在的社会,档案、户口、社保这三样是分别管理的,相互有关联,但不是必须的。例如,在某个城市没有常驻户口,一般当地人才不收档案,但社保接受缴纳。
我档案是回原籍的,但是现在还没有工作,去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难道一样要去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吗??如果办理了,那以后,在其他城市(川内)找工作并居住,我是不是要调走档案,同时迁走户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