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5年了我想离婚,他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11
  一、离婚的方式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系夫妻不能共同自愿协议离婚,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法定的离婚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
  2、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3、出庭应诉
  4、法院调解或宣判
  四、本案简析
  就已知信息而言,分居五年可能符合法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事由,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求分居的缘由系“感情不和”,此点需举证证明。
  2、“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求持续不间断分居,此点需举证证明。
  3、审判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秉持尽量判决不允许离婚的原则,因此若起诉,应做好第二次起诉的心理准备。第二次起诉应在第一次起诉判决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方可再次提起。
第2个回答  2016-07-09
既然已经分居5 年了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肯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去判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7-08
起诉,半年多差不多就解决了,我朋友就是分居俩年起诉的追答

但必须有证据

第4个回答  2016-07-08
法院起诉 分局两年就可以强行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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