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高手们,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王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无子女,张某的父母已去世。2002年5月他们外出旅游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张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3个月后,王某的父母与张某的妹妹均起诉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问:(1)王某的父母与张某的妹妹是否有继承权?(2)他们各自应当分得多少遗产?

在题目所给定的人物关系中,继承是这样发生的:

首先,王某先于张某死亡,我们来看看王某的继承状况是怎样的。由于王某无子女,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妻子张某,以及王某自己的父母。张某继承了王某的部分财产后随即死亡,此时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空缺(无子女,配偶、父母均已死亡),第二顺序继承人进入继承,从题目来看,张某还有一个妹妹,那么她可以作为张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张某的所有财产。

所以,从上述分析来看,王某的父母与张某的妹妹均有继承权。那么,他们各自继承多少份额的遗产呢?我们假定王某的财产为A,张某的财产为B;王某死亡后,张某与王某的父亲和母亲各自分得王某1/3的财产(此处假定为均等分配,不考虑王某父母是否有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这次继承发生后,张某的财产为(B+1/3A),由于张某只有一个继承人,即她的妹妹,那么,所有这些(B+1/3A)的财产均由张某的妹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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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5-21
都有继承权

1,王某和张某的遗产应该分清有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对于共同财产一般都按夫妻平分处理。个人财产就属个人所有。
2,《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3,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4,所以王某父母可以完全继承王某的遗产,张某妹可是继承张某的遗产。(前提是张某妹妹不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即张在六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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