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都是带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根据你迁移原因不同,所需资料也不同。具体程序是:先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最后回原籍迁户口。

户口迁移,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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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2

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2: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3: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

4: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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