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违章建筑,能够得到拆迁补偿吗?

如题所述

  我国对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
  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争议颇大。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非法利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人对于违章建筑有占有和使用权,该权利可以延续到建筑拆除时,因此,基于占有和使用权,违章建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一般认为: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
  可咨询国土或者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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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6

第2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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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1-02
你好,您单位所使用的土地用途是办公用地,你建住宅属于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还违反城市规划法,只有单位同意不能确认合法建筑。依据《物权法》规定任何建筑应登记确权,以确权发证为准,你的住宅楼明显不属于物权法保护的范围。因此,拆迁时不能作为补偿对象评估补偿。 你在建设前取得单位同意而实施建房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针对你公司的同意行为应属于民事行为违法,其结果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无效行为有过错方应适当承担你的损失。因此,可以与公司协商获得适当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1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24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25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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