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2012年4月,女方出轨和男小三私奔了,3个月后女方被劝回来时已怀孕3月(当时回来机票钱还是男方买的),男方估计是自己的孩子,但也不确定,就原谅了女方。后来一直到女方生下小男孩,坐月,都好好照顾。没有亏待她半分。因为是第二胎,(一胎是女孩)男方为此还被超生罚款,小孩也在男方上户了。后男方在外打工每个月都有寄一定的生活费。男方本以为就这样好好过,谁知2014春节,女方提出要离婚,男方最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而签字了。协议女方抚养这个男孩子,男方抚养女孩。后来才知道,女方一直和男小三有联系,并在2014年8月和男小三偷偷带小孩去鉴定,鉴定结果孩子确实是男小三的。现在男方想起诉女方和男小三,并赔偿这2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可以吗?赔偿范围在多少合适?请专家帮忙解答!谢谢!本人新手只有5分,请大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