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当地教办报名,由当地教办统一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教办报名,由当地教办统一安排入学:公办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当年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集体户口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籍来慈工作人员的随带子女;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在慈溪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慈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人士子女、来慈创业人员子女、烈军属子女、驻慈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且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慈溪常住户籍亲属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义务段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籍注册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一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及时建立电子学籍,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
2、自愿放弃施教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和慈溪市外学校中途又转回施教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施教区学生,由当地教办统一安排就读。民办学校接纳学生后,中途不得借故劝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