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欢,给你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什么?

尘世浮躁繁杂,书给了我们宁静与恬淡,孤独时给你陪伴,忧伤时给予心灵的抚慰,仿佛找到另一个伴侣,你还记得它的名字吗?

我的回答是《黑麋鹿如是说》,在网上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可能真的是各有所好吧,个人来说,这本书不能说是我最喜欢的,喜欢程度如果是十分的话,这本书能拿七分,但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确实很大,而且里面的很多内容很震撼我,可以说是对我原本的固有观念和心灵震撼最大的书。

拿起《黑麋鹿如是说》这本书时,我的目的并不单纯。这本书被标榜为西方百年十大灵性书籍之一,成为我想了解美洲印第安族被迫害的第一扇窗口。

本想从这本书中了解更多印第安人的血泪史,却被黑麋鹿的经历和观念深深吸引。黑麋鹿是印第安人拉科塔族其中一员,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代表了印第安人最本真的想法。对于原本想窥探他们民族悲伤史的我,却误入黑麋鹿所述的精神桃花源。


1.如真幻象

黑麋鹿在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在病中,他见到了影响他一生的幻象。印第安人常把幻象当做自然之神或者祖先的旨意,神圣并敬畏着。

从病中康复的黑麋鹿长至少年时,历经多次幻象,被族人认为是能从幻象中获取神力的人,多次为族人治病和解围。

以现代人的眼光,读者会觉得黑麋鹿的幻象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太虚幻境几近相似,与现实不同,却丝丝牵连着现实,亦真亦幻。也许会有人把这种幻象当做书中作者编造出来的精神幻觉,我更倾向认为这是印第安人与自然对话的一种独特方式。

也许雷电的出现是种偶然,但在黑麋鹿拥有幻象之后的雷电帮助族人逃离敌人的追杀,这种偶然其实也是大自然给其族人的回馈。

幻象里,有印第安人的恐惧、敬佩和祈盼。他们的生活逐草而居猎兽为食,全听凭上苍的安排和眷顾。很久以来,我们习惯了不去思考梦中事物的意义,但与我们不同,黑麋鹿把梦境和幻觉的事物都一一剖析,去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内心的一次探索和思考。

黑麋鹿在族群中,身份极其特殊,是一名伟大的巫医,又像是祭司和拥有幻象的先知,后来还代表族人游历于各地,甚至远至欧洲,所以他也是印第安人的精神形象。他一生追逐自己的灵魂指引,追随他的幻象,那些美好宏大而且意义深远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这种幻象本身就如同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质朴无华,却震撼人心。

这位巫医的言语直白粗鄙,却道出幻象这一绝妙恢弘的诗歌,无韵无律,但不朽。


2.生而舞蹈

在黑麋鹿的叙述中,印第安部落是十分热衷于跳舞的,玩笑话来说,真的是一言不合就跳舞。猎捕丰厚,会跳舞;给人治病,要跳舞;打仗胜利,会跳舞;失败逃命,也要跳舞;幻象中,有跳舞;解释幻象,还得跳舞。能数得上的就有类似节日的太阳之舞,还有各种类型的舞蹈诸如黑呦咖舞、鬼魂之舞、杀戮之舞、献祭舞等等。

各种舞蹈所表达了印第安族人不同的情感和心意。像太阳之舞,类似祭祀,有些血腥,却是族人表现勇敢和决心的重要仪式。黑呦咖舞则是通过歌唱和仪式舞蹈将先知的幻象演出来,供众人所知,为人所解。而杀戮之舞是族人祈祷打仗胜利和庆祝血刃敌人的一种舞蹈。

这些舞蹈被赋予了各自的意义,与现今追求形体美、韵律和故事性不同,印第安人们起舞,不分年龄、不分美丑。舞蹈是为了表达这一本身,纯粹明净。就连当时的女王陛下都对黑麋鹿他们的舞蹈连连称赞,这是一种看似粗糙实则深远的艺术,是不可磨灭的瑰宝。


3.战争血泪

在黑麋鹿的回忆中,除却幻象,篇幅最大的便是战争。

19世纪末是美国人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最后阶段,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流血流泪,一次又一次地摧残着印第安人的精神脊梁。

书中的讲述,每次打仗都是平常口气讲述,似是寻常,偏偏是血肉横飞心惊肉跳的血史。也许是他们常把死亡当作是归去,归与大地母亲一起,所以死亡在黑麋鹿的回忆中,有时只是一句简单的话:某某人死了。

在伤膝大屠杀这一部分,看得人痛心疾首。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印第安妇人和孩子被成为美国士兵的枪下魂,尸体遍野。

伤膝屠戮之后,黑麋鹿痛心地说,除了遍地成堆还有散乱各处的骸骨,倒在这血泊之中被那场暴风雪埋葬的,还有一个东西,那便是族人的梦想,曾经美好的梦想。

也无奈,也愤恨,但印第安人很少把仇恨化作对敌人的侮辱。印第安人依旧对美国士兵称作瓦西楚(白色圣灵,称呼除印第安人之外的异族白种人)或者士兵,从来不像我国百姓把某鬼子、某国佬等这样的称呼随口叫出。他们的眼中,瓦西楚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己为敌,奋起相战时,会拼尽全力,失败了,就是失败了,对方也不是恶魔,只是胜利者而已。

在黑麋鹿平直的语气中,我们依旧可以从细枝末节来回顾那段苍茫往事的凄凉和血腥:拉科塔族人在打仗过程中常把敌人的头皮割下,送给自己的妻子或者母亲;美国士兵因印第安人拒不上交枪支而大开杀戒,不放过妇孺幼儿,谷底堆满尸体……

无论哪一民族,战争都有切肤之痛,都是忘不掉的梦魇。


4.万物有灵

黑麋鹿在环境中看到的诸多有隐喻的事物,在现实中他和族人慢慢实践那些幻象。无论是黑麋鹿本人还是族人,都把世界当做养育他们的恩人,天空是父亲,大地是母亲,风雨雷电皆神明,饱含敬畏,心怀感激。

世界是一个整体,万物皆有灵。

所以,印第安人在射杀了野牛并且吃掉一部分肉以后,不忘给大地上的其他动物留下一片肉骨。所以,他们在知道瓦西楚杀死全部野牛后悲恸欲绝。所以,他们誓死抗争不让瓦西楚开矿破坏溪流和山野,保留自然它原原本本的样子。

他们对世界的敬畏和热爱,不带有丝毫的功利心和私欲。世人眼里争相抢夺的黄金,在他们眼里是一文不值的黄铁。日不落帝国的领袖女王大人,在他们眼里是可亲的祖母。所有的尊贵和荣耀,在这样一群内心纯白之人的眼里,都褪去消散,像四月里山顶的雪。

也许正因为黑麋鹿这样的印第安人,心中纯净,有敬无畏,才能还原生命最原始的样子。生来就在物欲和虚荣中的我们,要顾及是否温饱是否靓丽是否高端大气上档次,所以,难以听见自然的呼唤,难以听见最真实自我的声音。


逃跑计划的一首歌《夜空中最亮的星》,这样唱到:“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找寻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这句歌词很应景,正应我读完《黑麋鹿如是说》的感受。也许苦难之后,唯一愿做的是——祈祷自己仍持有一份纯净的赤子之心,仍怀善意,愿意相信。

心上无尘,眼睛才会明亮。心灵有诗情,眼睛能看到的云也入心,月也抒怀;心灵有画意,眼睛能看到的沙也五彩,天也斑斓。

最后,黑麋鹿先生说他在幻象中看到族人的圣树重新枝繁叶茂,我在心里暗暗祈盼:终有一天,他的幻象会成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30

我的回答是《黑麋鹿如是说》,在网上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可能真的是各有所好吧,个人来说,这本书不能说是我最喜欢的,喜欢程度如果是十分的话,这本书能拿七分,但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确实很大,而且里面的很多内容很震撼我,可以说是对我原本的固有观念和心灵震撼最大的书。

拿起《黑麋鹿如是说》这本书时,我的目的并不单纯。这本书被标榜为西方百年十大灵性书籍之一,成为我想了解美洲印第安族被迫害的第一扇窗口。

本想从这本书中了解更多印第安人的血泪史,却被黑麋鹿的经历和观念深深吸引。黑麋鹿是印第安人拉科塔族其中一员,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代表了印第安人最本真的想法。对于原本想窥探他们民族悲伤史的我,却误入黑麋鹿所述的精神桃花源。


1.如真幻象

黑麋鹿在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在病中,他见到了影响他一生的幻象。印第安人常把幻象当做自然之神或者祖先的旨意,神圣并敬畏着。

从病中康复的黑麋鹿长至少年时,历经多次幻象,被族人认为是能从幻象中获取神力的人,多次为族人治病和解围。

以现代人的眼光,读者会觉得黑麋鹿的幻象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太虚幻境几近相似,与现实不同,却丝丝牵连着现实,亦真亦幻。也许会有人把这种幻象当做书中作者编造出来的精神幻觉,我更倾向认为这是印第安人与自然对话的一种独特方式。

也许雷电的出现是种偶然,但在黑麋鹿拥有幻象之后的雷电帮助族人逃离敌人的追杀,这种偶然其实也是大自然给其族人的回馈。

幻象里,有印第安人的恐惧、敬佩和祈盼。他们的生活逐草而居猎兽为食,全听凭上苍的安排和眷顾。很久以来,我们习惯了不去思考梦中事物的意义,但与我们不同,黑麋鹿把梦境和幻觉的事物都一一剖析,去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内心的一次探索和思考。

黑麋鹿在族群中,身份极其特殊,是一名伟大的巫医,又像是祭司和拥有幻象的先知,后来还代表族人游历于各地,甚至远至欧洲,所以他也是印第安人的精神形象。他一生追逐自己的灵魂指引,追随他的幻象,那些美好宏大而且意义深远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这种幻象本身就如同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质朴无华,却震撼人心。

这位巫医的言语直白粗鄙,却道出幻象这一绝妙恢弘的诗歌,无韵无律,但不朽。


2.生而舞蹈

在黑麋鹿的叙述中,印第安部落是十分热衷于跳舞的,玩笑话来说,真的是一言不合就跳舞。猎捕丰厚,会跳舞;给人治病,要跳舞;打仗胜利,会跳舞;失败逃命,也要跳舞;幻象中,有跳舞;解释幻象,还得跳舞。能数得上的就有类似节日的太阳之舞,还有各种类型的舞蹈诸如黑呦咖舞、鬼魂之舞、杀戮之舞、献祭舞等等。

各种舞蹈所表达了印第安族人不同的情感和心意。像太阳之舞,类似祭祀,有些血腥,却是族人表现勇敢和决心的重要仪式。黑呦咖舞则是通过歌唱和仪式舞蹈将先知的幻象演出来,供众人所知,为人所解。而杀戮之舞是族人祈祷打仗胜利和庆祝血刃敌人的一种舞蹈。

这些舞蹈被赋予了各自的意义,与现今追求形体美、韵律和故事性不同,印第安人们起舞,不分年龄、不分美丑。舞蹈是为了表达这一本身,纯粹明净。就连当时的女王陛下都对黑麋鹿他们的舞蹈连连称赞,这是一种看似粗糙实则深远的艺术,是不可磨灭的瑰宝。


3.战争血泪

在黑麋鹿的回忆中,除却幻象,篇幅最大的便是战争。

19世纪末是美国人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最后阶段,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流血流泪,一次又一次地摧残着印第安人的精神脊梁。

书中的讲述,每次打仗都是平常口气讲述,似是寻常,偏偏是血肉横飞心惊肉跳的血史。也许是他们常把死亡当作是归去,归与大地母亲一起,所以死亡在黑麋鹿的回忆中,有时只是一句简单的话:某某人死了。

在伤膝大屠杀这一部分,看得人痛心疾首。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印第安妇人和孩子被成为美国士兵的枪下魂,尸体遍野。

伤膝屠戮之后,黑麋鹿痛心地说,除了遍地成堆还有散乱各处的骸骨,倒在这血泊之中被那场暴风雪埋葬的,还有一个东西,那便是族人的梦想,曾经美好的梦想。

也无奈,也愤恨,但印第安人很少把仇恨化作对敌人的侮辱。印第安人依旧对美国士兵称作瓦西楚(白色圣灵,称呼除印第安人之外的异族白种人)或者士兵,从来不像我国百姓把某鬼子、某国佬等这样的称呼随口叫出。他们的眼中,瓦西楚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己为敌,奋起相战时,会拼尽全力,失败了,就是失败了,对方也不是恶魔,只是胜利者而已。

在黑麋鹿平直的语气中,我们依旧可以从细枝末节来回顾那段苍茫往事的凄凉和血腥:拉科塔族人在打仗过程中常把敌人的头皮割下,送给自己的妻子或者母亲;美国士兵因印第安人拒不上交枪支而大开杀戒,不放过妇孺幼儿,谷底堆满尸体……

无论哪一民族,战争都有切肤之痛,都是忘不掉的梦魇。


4.万物有灵

黑麋鹿在环境中看到的诸多有隐喻的事物,在现实中他和族人慢慢实践那些幻象。无论是黑麋鹿本人还是族人,都把世界当做养育他们的恩人,天空是父亲,大地是母亲,风雨雷电皆神明,饱含敬畏,心怀感激。

世界是一个整体,万物皆有灵。

所以,印第安人在射杀了野牛并且吃掉一部分肉以后,不忘给大地上的其他动物留下一片肉骨。所以,他们在知道瓦西楚杀死全部野牛后悲恸欲绝。所以,他们誓死抗争不让瓦西楚开矿破坏溪流和山野,保留自然它原原本本的样子。

他们对世界的敬畏和热爱,不带有丝毫的功利心和私欲。世人眼里争相抢夺的黄金,在他们眼里是一文不值的黄铁。日不落帝国的领袖女王大人,在他们眼里是可亲的祖母。所有的尊贵和荣耀,在这样一群内心纯白之人的眼里,都褪去消散,像四月里山顶的雪。

也许正因为黑麋鹿这样的印第安人,心中纯净,有敬无畏,才能还原生命最原始的样子。生来就在物欲和虚荣中的我们,要顾及是否温饱是否靓丽是否高端大气上档次,所以,难以听见自然的呼唤,难以听见最真实自我的声音。


逃跑计划的一首歌《夜空中最亮的星》,这样唱到:“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找寻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这句歌词很应景,正应我读完《黑麋鹿如是说》的感受。也许苦难之后,唯一愿做的是——祈祷自己仍持有一份纯净的赤子之心,仍怀善意,愿意相信。

心上无尘,眼睛才会明亮。心灵有诗情,眼睛能看到的云也入心,月也抒怀;心灵有画意,眼睛能看到的沙也五彩,天也斑斓。

最后,黑麋鹿先生说他在幻象中看到族人的圣树重新枝繁叶茂,我在心里暗暗祈盼:终有一天,他的幻象会成真。

第2个回答  2016-12-28

        我觉得对我影响最大的是K·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这是文学写作课上的老师推荐的,实用又不乏味。

                                             

       虽然书的内容大致是围绕着创作展开的,但它却不局限于文学创作手法,而更愿意传达一种童话般的美感。就像一位老人,平静地讲述着自己一生中所见所感。正如作者所言:“这本书不是什么理论研究,更不是什么指南之类。而仅仅是我对作家劳动的理解和我自己的经验的札记而已。”也正因如此,《金蔷薇》比其他文学理论著作要更富有一种独特的美。

       我们说《金蔷薇》是美的,它的语言是美的,它的形式是美的,就连这本书的名字也是从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中得来的。开篇小说《珍贵的尘土》讲述了一个巴黎清洁工为了心爱的女郎,每天将从作坊扫来的尘土筛一遍,留下细小的金屑,就这样积攒了几十年,最终他用收集到的金屑为女郎铸了一朵金蔷薇。在巴乌斯托夫斯基心里,作家的劳动何尝不是一点点的积累,最终铸成一朵美丽蔷薇的过程。

作者用十九个看起来并没有连续性的故事讲述着同一个主题——要不停追求美,发现爱。文学创作如此,生活更是如此。《金蔷薇》里的故事真挚动人,生活中每天都有无数个类似的故事在上演,而写作正是在捕捉这些镜头描绘这些镜头中诞生。

       我想,这本书里最打动我的便是那篇《人物的叛变》,作者从一个小孩的视角,讲述自己如何与小伙伴们暗中帮助这些“温文尔雅”的犯人——“妈妈把看守们领到厨房去喝茶,我们就趁这个时候,急急忙忙把面包、香肠、糖果、烟草,有的时候还有钱,塞到犯人的衣袋里去。这些东西都是大人给我们的。我们认为这是一件冒险的事情,而当犯人们向厨房那边递个眼色,悄声谢谢我们,把我们的礼物重新往里面藏到贴身的秘密的衣袋里去的时候,我们感到说不出来的喜悦。有时,犯人们偷愉地把信件递给我们。我们贴上邮票,然后结队去掷到邮筒里。在没掷进去以前,我们先四面望望,在近处有没有警察或者巡捕,就好像他们能猜着我们寄的是什么信似的。”不知为何,每每读到这一段,我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愉悦,眉毛总会不自觉飞舞起来,感觉这小孩做的这些事一气呵成而又那么美好。也就是这个时候,我体会到了为什么他们说《金蔷薇》是一本充满爱和诗意的散文诗。

       后来,作者写到了囚犯中那位有着大白胡子的班长。囚犯们在搬东西时遇到卡住的情况总会抱怨,班长总会说:“它愿意在哪儿,你们就把它放在哪儿好了!你们折腾它干什么!我搬了五年东西,我清楚东西的脾气。它若是不愿意在这儿,不管你怎么强迫它,它也不依着你。就算你拆了它,也甭想叫它听你摆布。”由此,作者谈到了写作,他说写作的提纲和人物的行径就和这些东西一样,都有着自己的固定轨迹,作者千万不能强求他们屈服在自己笔下。此外,他还由此引申出写作的提纲并不是必须的,作家对生活的仔细观察与体会才是灵感的源泉。他以普希金和托尔斯泰为例,提出:“作家周密考虑过的、而且经过校正的无懈可击的提纲,究竟会怎样呢?说实在的,它们的寿命大多数都很短促。”留意生活中的细节,作家才能收获灵感,而禁锢于自己拟定的提纲,恰恰适得其反。作者用这些小故事讲述着自己的心得,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收获着不同的感受。

       我曾是一个难以静下心来阅读的人,后来看到三毛在《送你一匹马》中这样写道:“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文章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在读完《金蔷薇》后了解到写作之不易,更懂得了该如何善待每一篇作者精心铸成的文章。我很庆幸与《金蔷薇》的邂逅,我想,至少我比之前更加确定——这本书不仅指导着无数文学创作者和文学爱好者,更让我们认识到一个人应该如何善待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如何过好自己的一生。永远记得作者在《金蔷薇》里提出的期盼:“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为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的号召,人类心响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仿佛又将作者的心路历程走了一遍;合上它,又有另一种感受。于我而言,它不仅承载着作者对写作劳动的理解,更像极了我们对生活的理解。

     我一遍遍地读着它,像一个老人,提前游历着自己漫长缺氧的枯朽之年。大抵是想等到自己真正老后,还能向这本书讨回曾经寄存在这里的年轻。

第3个回答  2016-12-26

保罗柯贺的《牧羊王子奇幻之旅》。准确地说,这是一部成人童话。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当我在十二三岁初中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它,它激发了我幼小的心灵对漫漫人生的幻想,或许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天命,我们长途跋涉,历尽波折,都是为了找寻它,并完成它,

这样才不枉此生。

(嗯,就是这个封面。)

出身农家的男孩喜欢旅行,于是他决定去当一个牧羊人,而不是按父母希望的,去学习神学,当一个牧师。他赶着一群羊四处游历,羊吃草的时候,他就默默地看书或者跟羊儿说话。羊群就是他的伙伴,每到一个落脚地,他都与羊群睡在一起。羊毛长长了可以剪羊毛卖钱,羊养肥了也可以卖了再买新的羊羔继续流浪,日子就这样平淡悠长。听起来好自由好不羁好浪漫好文艺是不是?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秘的吉普赛女巫告诉他,多次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字塔附近埋藏着宝藏。在他将信将疑的时候,人生中的贵人撒冷王出现了,他鼓励提点牧羊男孩遵循自己的天命,寻找宝藏。天命之旅开始了。从西班牙到埃及,他要坐船穿过地中海到达非洲,再骑骆驼穿过撒哈拉大沙漠。一路上,他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到各式各样的房子,打过各种零工赚取盘缠,学会了一些当地语言。他想过放弃,重新去当牧羊人,毕竟他已熟悉怎样去照顾一群羊,但这样的决定并不能让他快乐。最后男孩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金字塔。旅途结束,其实宝藏就藏在出发时破教堂里的那棵无花果树下。

最后,本书里有许多金句熠熠闪光,说不定哪一句就会点亮你。撒冷王: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炼金术士: “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

第4个回答  2016-12-26

保罗柯贺的《牧羊王子奇幻之旅》。准确地说,这是一部成人童话。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当我在十二三岁初中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它,它激发了我幼小的心灵对漫漫人生的幻想,或许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天命,我们长途跋涉,历尽波折,都是为了找寻它,并完成它,

这样才不枉此生。

(嗯,就是这个封面。)

出身农家的男孩喜欢旅行,于是他决定去当一个牧羊人,而不是按父母希望的,去学习神学,当一个牧师。他赶着一群羊四处游历,羊吃草的时候,他就默默地看书或者跟羊儿说话。羊群就是他的伙伴,每到一个落脚地,他都与羊群睡在一起。羊毛长长了可以剪羊毛卖钱,羊养肥了也可以卖了再买新的羊羔继续流浪,日子就这样平淡悠长。听起来好自由好不羁好浪漫好文艺是不是?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秘的吉普赛女巫告诉他,多次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字塔附近埋藏着宝藏。在他将信将疑的时候,人生中的贵人撒冷王出现了,他鼓励提点牧羊男孩遵循自己的天命,寻找宝藏。天命之旅开始了。从西班牙到埃及,他要坐船穿过地中海到达非洲,再骑骆驼穿过撒哈拉大沙漠。一路上,他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到各式各样的房子,打过各种零工赚取盘缠,学会了一些当地语言。他想过放弃,重新去当牧羊人,毕竟他已熟悉怎样去照顾一群羊,但这样的决定并不能让他快乐。最后男孩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金字塔。旅途结束,其实宝藏就藏在出发时破教堂里的那棵无花果树下。

最后,本书里有许多金句熠熠闪光,说不定哪一句就会点亮你。撒冷王: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炼金术士: “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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