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被要求签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内容是,A某辞职后不直接或者间接与原公司客户发生任何关系和业务往来,否则双倍赔偿获得利益,并且额外赔偿十万人民币给原公司。

没有写时间限定。

当时因为该公司一些品风问题,A某决定离职。
该公司存在恶性竞争,而且本身该公司得来的客户信息也是盗取别家公司而来的,一开始并不知情,后来发现了就决定离职。
在试用期提出的离职,该公司不让人走,要签写了保密协议才能走。所以A某在当下没有想太多就签了。

后面想想这个协议完全对A某不利。
原公司客户如果原来就跟新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原公司客户通过其它途径自己找到的新公司,或者新公司其它人员发展的原公司客户,而A某并没有插手,这些也算吗?

有谁懂法律的,或者遇到过相似的,请告知一下,
首先,这类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怎么做才能对A某有利。
其次,作为新公司还敢用A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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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1
楼主,你的问题不复杂,但是真的很麻烦!1.你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必须一式两份,所有项都填满才有效。虽然你现在自己没有合同,但是如果有很多人可以证明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推翻该合同,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另外,合同里注明的社保没有买,也可以提起仲裁,胜算非常大。2.你的协议有效,但是可以不执行。这个很有趣,我本来也不知道,但是我也签过类似的协议,经律师指点,只有当企业支付保密费的时候才有效,公司想一分钱不付,那么这个协议就形同虚设了。如果规定了保密费和支付方式,那么你必须遵守。3.你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了,而且不需要批准和支付任何费用。你甚至可以交了辞职报告马上就走,只是要赔一个月的工资。注意你的辞职报告要有时间要留底,要确认他们收到,防止他们赖你哦。4.如果你的保密协议有效(也就是他们付你保密费),那么你不能去同行业,直到保密期满。如果不支付保密费,那么保密协议无效,那么你完全可以去同行业的。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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