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分数不满意,可以再考, 但毕业了就不行了,所以要抓紧有限时间啊,把分数考的越高越好;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六级考试 (CET-4) 和六级考试 (CET-6),一年各举行两次。2005年1月起,报道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第三届),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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