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是我父母之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然后父母将这个房子作为我们的婚房给予我们,现在房子房产证写我和我老婆的名字,女方比较担心房子房产证就算写上了我老婆的名字,万一我们离婚,房子还是会判给我父母,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这样?
这个房子我们现在就已经住着的,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我父母将这个房子作为我们的婚房给我们的(当时房子拆迁补偿是按人头算的),等房产证下来了让我们自己写上我们夫妻俩的名字。但是女方担心这样并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归属权,担心后面万一我们离婚这个房子还是会判给我父母,而跟我老婆无关。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房产证写我和老婆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离婚这个房子我老婆还是分不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