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在跟女方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怎么判?

这个房子是我父母之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然后父母将这个房子作为我们的婚房给予我们,现在房子房产证写我和我老婆的名字,女方比较担心房子房产证就算写上了我老婆的名字,万一我们离婚,房子还是会判给我父母,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这样?

如果在拆迁前你的户口在安置地,其房房产证上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就应算算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夫妻在拆迁前,共建房产,不菅户口在不在,都是共同房产,如果只写一方的,也是共同房产。
如果你的户口没在拆迁地,房产只能是一方的。因为这房产应属婚前方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8
这个如果离婚的话女方是不能分到这个房子的,因为这个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没有理由分这份财产,如果是拆迁的时候你的户口也有拆迁的份这样你就有权力分这个房子了,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这个房子我们现在就已经住着的,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我父母将这个房子作为我们的婚房给我们的(当时房子拆迁补偿是按人头算的),等房产证下来了让我们自己写上我们夫妻俩的名字。但是女方担心这样并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归属权,担心后面万一我们离婚这个房子还是会判给我父母,而跟我老婆无关。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房产证写我和老婆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离婚这个房子我老婆还是分不到么?

第2个回答  2019-06-08
如果分配安置房时 你们已经领取结婚证 那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如婚前房产已经分配完毕 则不属于婚后财产
相似回答